白话文:僧志道,广州南海县人。他参请六祖:“我自出家来,阅读《涅槃经》有十多年,不解经中意思,请大师教诲!”六祖问:“你什么地方不明白?”志道说:“诸行无常,是生灭法;生灭灭已,寂灭为乐。”六祖说:“你疑惑什么?”
原文:曰:“一切众生皆有二身,谓色身、法身也。色身无常,有生有灭;法身有常;无知无觉。经云:‘生灭灭已,寂灭为乐’者,不审何身寂灭?何身受乐?若色身者,色身灭时,四大分散,全然是苦。苦,不可言乐。若法身寂灭,即同草木瓦石,谁当受乐?
白话文:志道说:一切众生都有二身,是色身和法身。色身是无常的,有生有灭;法身是恒常,没有知觉。经中说‘生灭灭已,寂灭为乐’,不知哪个身入寂灭?那个身在受乐?如果说是色身,当色身坏灭时,地、水、火、风四大分散,完全是苦,是苦不会是乐;若是法身入寂灭,法身如同草木瓦石没有知觉,是誰受乐?
原文:又法性是生灭之体,五蕴是生灭之用。一体五用,生灭是常。生则从体起用,灭则摄用归体。若听更生,即有情之类,不断不灭;若不听更生。则永归寂灭,同于无情之物。如是,则一切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。尚不得生,何乐之有?”
白话文:还有法性是生灭法肉体,五蕴是生灭法之表现。每人均有种感官,生灭是正常。生即是从身体而起的感觉,灭即是摄用而还归于性体。如果听任他们再生,即有感情的众生,不断轮回循环。若不听任他们再生,则一切都灭亡。和无情之物相同。这样,则一切事物即会被涅槃禁止;即不能生,还有什么乐?”
原文:师曰:“汝是释子,何习外道断常邪见,而议最上乘法。据汝所说。即色身外别有法身,离生灭求于寂灭,又推涅槃常乐,言有身受用。斯乃执吝生死,耽著世乐。汝今当知,佛为一切迷人,认五蕴和合为自体相,分别一切法为外尘相。好生恶死,念念迁流,不知梦幻虚假,枉受轮回,以常乐涅槃,翻为苦相,终日驰求。
白话文:六祖说:你是佛子,为什么学外道的断常邪见?而妄加评议最上乘佛法?据你所说,即是色身外另有法身,离了色身生灭可另求法身的寂灭。又推论说涅槃是常乐,说还要有个身来受用。这是在执着、吝啬生死,贪爱世间快乐。你今当知,佛认为一切迷惑之人,把五蕴假和的身体妄认为是自我,反视佛法为另外一种事物,贪生怕死,妄念不断,不知人生如梦和虚假,枉受生死轮回,把常乐涅槃当成痛苦。终日驰求功名、利禄。
原文:佛愍此故,乃示涅槃真乐。刹那无有生相,刹那无有灭相,更无生灭可灭,是则寂灭现前。当现前时,亦无现前之量,乃谓常乐。此乐无有受者,亦无不受者,岂有一体五用之名?何况更言涅槃禁伏诸法,令永不生。斯乃谤佛毁法!听吾偈曰:
白话文:佛怜悯这种情况,才开示涅槃真乐。瞬间没有生相,剎那也没有灭相,更没有生灭可灭之相,这才是寂灭现前。当现前之时,也无现前的差别,这即是常乐。这乐没有受者,也无不受者,那会有一体五用之名?更何况你说涅槃制约了一切法,让它们永无生呢。你这是在谤佛、谤法。
原文:!听我偈语:
无上大涅槃。圆明常寂照。凡愚谓之死。外道执为断。
诸求二乘人。自以为无作。尽属情所计。六十二见本。
妄立虚假名。何为真实义。惟有过量人。通达无取舍。
以知五蕴法。及以蕴中我。外现众色像。一一音声相。
平等如梦幻。不起凡圣见。不作涅槃解。二边三际断。
常应诸根用。而不起用想。分别一切法。不起分别想。
劫火烧海底。风鼓山相击。真常寂灭乐。涅槃相如是。
吾今强言说。令汝舍邪见。汝勿随言解。许汝知少分。
白话文:听我说一首偈语:‘至高无上大般涅槃,圆融明净常寂灵照,凡夫愚人说是死亡,外道之人执为断灭。二乘行者视为无作,全都属于情识执着,是六十二见的根本。只是妄立虚假名目,何曾具有真实之义?唯有超越常人的人,通达一切不取不舍。因知五蕴色法心法,以及五蕴中的假我,只是外现种种色像,各种不同的音声 相,一切平等皆如梦幻,不必生起凡圣见解,也不必作涅槃理解,二边三时一起坐断。常应六根生起大用,却没有诸用的念头。分别思量一切诸法,却没有分别的妄见。纵使劫火烧乾海底,灾风鼓动诸山相击,这真常寂灭的法乐,就是大般涅槃实相。我今在此勉强形容,使你舍弃不正见解。你若不去随言生解,定能领悟少分佛 法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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